杀死一只妒魔女·肆佰壹拾伍 阿尔卑斯的雪(上)(1/1)

作者:Stenly

魔女的箱庭笔记杀死一只妒魔女·肆佰壹拾伍 阿尔卑斯的雪(上)

【空无一人的葬礼·其九】 【汉弗雷斯宅邸】 一场雪,白色的雪,悄然来到这个城市,又悄然走去。 一场雨,澄澈的雨,猛烈而张扬地落下,又随之消散。 “到头来,闹得这么轰轰烈烈,但什么都没有剩下,什么都没有发生,祂们准备了这么久,祂准备了那么久,然而,一切的准备都没有发挥用处,事实证明,哪怕是人们所信仰的存在,也无法做到什么事情都算到。” 五十星,纽加哥,汉弗雷斯宅邸。 老汉弗雷斯先生难得地没有坐在庭院的椅子上,此时的他站了起来,用着一根黑色的手杖作为支撑,就这么站在这里,并非庭院,而是房间,那个属于老汉弗雷斯先生的房间,从落地窗后看着外面的景色,远处时不时传来一点声响,然而,人们仿佛却听不见那些声响,只是照常走着。 因为他们忘记了。 记忆从大脑之中被抽出,或者被掩盖,发生过的事情再一次沉入到了无法被铭记的角落之中,只是,这一次,并不是之前的那一个‘本质’在掩盖这些记忆,而是另外的几位,老汉弗雷斯先生的左手上有一个信封,白色的信封,信已经拆开过了,早就已经拆开了。 因此,信里面的内容肯定也看过了。 这封信在几十年前就已经送到了他的手中,但是,直到几天之前,直到二零二二年的十一月三十日,在某一个存在的忌日到来之时,他才能够打开这一封信,因为,这封信是一个邀请函,邀请他参加葬礼,参加一个十二月四日举办的葬礼。 只是,作为受邀请者,在去往参加葬礼之前,他需要做一点事情,比如,配合另外的一位宾客,将葬礼的现场布置好——实际上也不需要他做多少事情,更多的时候都只需要在这里,作为一个命令的下达者,作为这一代汉弗雷斯家的家主,很多时候,他并不需要亲力亲为,因为会有人践行他的意志。 “算一下时间,娅瑟也差不多该回来了。”老汉弗雷斯先生说着,拄着手杖,迈开脚步,那一封白色的信就这么被他放在了桌面上,现在已经不需要这一封信了,毕竟葬礼已经结束,即便葬礼仍在进行,老汉弗雷斯先生也不会去赴约,一个神的葬礼,作为‘人’,他是不会去参加的,毕竟这并不符合他的利益。 利益。 其实很多事情都可以用利益来进行阐释,符合利益的,不符合利益的,得到利益的,失去利益的,每一个人都会在自己的心中进行一种权衡,权衡利益的得失,然后再决定自己是否应该去做某些事情,老汉弗雷斯先生就是如此,只不过相比起其他人,老汉弗雷斯先生对于利益的重视程度可能会更深一点。 比如,在大多数人会因为血缘关系亦或者情感联系而被影响到判断的时候,老汉弗雷斯先生依旧能够以汉弗雷斯家的利益为优先,不论是谁,哪怕是他自己,都可以被放在利益的天平上,所以,在简单权衡利弊之后,他做出了自己的行为。 当然了,将一切人和一切关系当做是‘方式’并不意味着忽略掉血缘关系和人际关系。 今天的纽加哥天气还算不错,如果忽略掉不久之前的那些一样,今天应该可以算是这几天来最为平静和普通的一天了,然而,现实就喜欢开这样子的玩笑,因此,今天,本应该是最为风平浪静的一天,被选为了葬礼的举行日期。 老汉弗雷斯先生并不是一个信奉神明的人。 他没有办法解释自己为什么会收到邀请,收到这个葬礼的邀请,但事实就是如此,这一封信在几十年前就已经送到了他的手中,只是那个时候的他还没有资格打开就是了,这是一个提前了很久就在他的注视下的白色信,也是最让他感到不解的东西之一。 毕竟,他不清楚为什么会有一个‘神明’邀请自己参加祂的葬礼。 哪怕不知道为什么也没有关系。 “先生。”唐雪·汉弗雷斯的声音在自己的身后响起,“已经到了您所说的时间了。” “哦对,是有这么一回事。”老汉弗雷斯转过身,把自己的注意力从窗外的景色之中移开,“看完这些东西,你有什么感觉?不用拘谨,看见这些东西并不是一件坏事,你们迟早会了解这一切的。” “我并不能够理解到底发生了什么。” “……也对。” 听见唐雪的回答,老汉弗雷斯只是呼出了一口气,唐雪·汉弗雷斯,她也并非信奉神明的人,再者,这葬礼的邀请函也没有送到唐雪的手中,在天空的破口开始消散之后,人们所看见的记忆都开始从人们的脑海之中离去。 只是,这并不是神明的所作所为。 老汉弗雷斯先生已经知道信封之中的内容,那一封邀请函他阅读了不下数十次,里面的每一个文字他都记得,可他没有销毁这一封信,并不是没有尝试,而是他知道,这一封信的终点不是汉弗雷斯家,而是属于另外的人。 “娅瑟差不多该回来了。”老汉弗雷斯先生看着唐雪的眼睛,“去接她吧,如果有什么不应该出现的人跟在娅瑟的身后,你就处理掉就好,她忙了这么久,一定很累了,不是吗?” 今天的老汉弗雷斯先生说话的语气和之前相比好像有了变化,与其说是变化,不如说是不再伪装什么内容,这种语气让本来应该是疑问或者建议的内容,从老汉弗雷斯先生口中说出来,就变成了一种不容置疑的指示,唐雪没有去深究这些语气后面的含义,既然是老汉弗雷斯先生说出来的,那她就照常执行就好。 “我明白了。”于是,唐雪说。 “开车去就好,她应该已经在回来的路上了,只可惜她没有开车,如果只靠步行的话,她应该来不及在晚饭之前回来。” 现在距离晚饭时间还有几个小时,如果说依靠步行来不及的话,那就代表娅瑟应该在几十公里之外了,具体在哪里的话,一个电话就能够了解清楚,所以,带娅瑟回来并不是最主要的任务,唐雪知道,属于自己的任务应该是‘清理尾巴’,正如她之前所做过的那样,把娅瑟身后的尾巴清理干净。 毕竟,现在是在‘公众’的眼中,娅瑟不应该直接动手,而唐雪不同,她并不需要理由,只需要黑手套这个身份就足够了,就足够自己扣动手中的扳机了,她摸了一下自己的口袋,名为忌时祷告的怀表正安安静静地躺在口袋之中。 清理尾巴,习惯了。 将钥匙插入到锁孔之中,转动,踩下油门,此时的唐雪嘴里还叼着一根棒棒糖,不知为什么,她总觉得这个时候的自己口中应该要有什么东西,她从口袋之中拿出怀表,将怀表挂在了自己身旁的挂钩上,接下来应该会遇到不少麻烦的事情,能够让老汉弗雷斯先生说成是‘虫子’的尾随者,现在还能是谁? 摩门?影?帮派?非自然……? “娅瑟,现在方便吗?” 手机屏幕上显示的是娅瑟·汉弗雷斯的号码,此时,电话已经接通了,唐雪看着车载导航上面显示的地址,那是在电话接通的瞬间就显示出来的坐标,这是娅瑟·汉弗雷斯此时的信号位置,只需要跟着显示出来的坐标就能够到达娅瑟坐在的地方,至于言语上的沟通,只是一种辅佐用的工具。 “还算方便。”电话那头的娅瑟说,“我的身后有尾巴了?” “先生是这么说的。” “那现在是你来接我了。”电话那头的娅瑟用一种‘果然如此’的语气说,“需要我做什么吗?” “我觉得应该不用。” 唐雪·汉弗雷斯按动了怀表,看着怀表上的倒计时开始计算,从离开汉弗雷斯宅邸的时候她就感受到那所谓的‘尾巴’了,什么时候出现在这里的?在之前自己居然没有意识到,或者是看见这些可疑的人,莫非刚才老汉弗雷斯先生在落地窗后就是为了看清楚这些尾巴吗? 没关系,她不需要想这么麻烦的问题。 “雪。”娅瑟说,“我刚去了一个别的地方,想了些事情。” “什么事?” “就是想了一下,如果某一天,我是说如果,我到了一个你们找不到我的地方,而我自己也没有办法离开那里,你们会想我多久?” 唐雪检查了一遍手枪里面的子弹,很好,数量没有问题,重量也没有差错,上膛也十分顺滑,在这个过程之中她的脚都没有离开油门,仪表盘上面的数字飞速增长,增长到了三位数,而此时,小车也已经驶离了汉弗雷斯家的区域,不出意外的话,几十分钟的时间,足够到达她要到达的目的地了。 “你这个问题从一开始就立不住脚。”直到这个时候,唐雪才回答了娅瑟的问题,“不论你去了哪里,我们都有方法把你带回来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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