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到明末做枭雄第三百一十二章 秦青天(上)
崇祯五年—十月十九日,清晨时分,华州州衙大堂。</p>
“咚……咚……咚!”</p>
响亮的鼓声中,秦锋头戴乌纱帽,身穿一套崭新的绯红色官服,迈步进入大堂,而后端坐在公案后面,另有两排全副武装的亲兵分列左右。</p>
丁不群贪赃枉法,被当众砍了脑袋,华州暂时没了知州,政务又不能荒废,因此上,秦锋这才越俎代庖、升堂审案,亲兵们则充当了衙役的角色。</p>
文官审案是常事,武将审案则极为罕见,因此有很多百姓前来围观,大堂门口黑压压一大片,拥挤不动,都想看看这位秦将军审案的本领如何。</p>
审案开始,第一个案子:入室盗窃案。</p>
“将原告、被告带上来!”</p>
“遵命!”</p>
随着一声吩咐,亲兵们带上两个人来。</p>
原告是一位中年男子,头大如斗、身体肥胖,穿着全新的绿色绸缎衣服,手上戴着扳指,腰间挂着玉佩,一看就是富足之人。</p>
被告是一位少年郎,面黄肌瘦、身材瘦小,穿着一身破旧的麻布衣服,补丁摞着补丁,光脚无鞋,一看就是吃不饱饭的穷苦人。</p>
审问得知,原告叫黄有仁,是个药材商人,垄断着华州城的药材生意,赚取暴利,是有名的富户。</p>
被告叫杨小二,本地人氏,父亲早丧,上有老母,下有一弟两妹,家境十分贫寒。</p>
前段时间,杨母积劳成疾、气血两虚,一下子病倒了,而且病势十分凶猛,郎中开了药方,需要人参、灵芝等几味名贵药材滋补才能活命。</p>
而这几味药材加在一起,至少要五十两银子。</p>
杨家贫寒至极,连半两银子都掏不出来,更别说五十两银子了。</p>
无奈之下,杨小二只好到黄家经营的一家药铺中哀求,希望将药材赊给自己,自己就是当牛做马,日后也一定还了这笔债务。</p>
可黄有仁只认银子,全无善心,那怕杨小二苦苦哀求了一天,好话说尽,头都磕破了,也不肯赊借药材,还命伙计打了杨小二一顿,仍出药材铺!</p>
杨小二没了办法,为救母亲性命,只好铤而走险,在夜间潜入黄家的药铺中,盗窃人参一颗、灵芝一颗……因为没有经验,盗窃失败,被黄有仁带人捉住,送到州衙来治罪,并要求三倍赔偿,也就是一百五十两银子。</p>
如果没银子赔偿,就拿杨小二的弟弟妹妹们抵债,做黄家的卖身奴!</p>
整个案件,事实清楚,人证物证俱全,杨小二亦是供认不讳,该如何判刑呢?</p>
秦锋略加思索,很快便有了决定,而后一拍惊堂木,开口问道:“杨小二,你今年多大年纪?”</p>
“回大人的话,小人今年十五岁!”</p>
“胡说八道,你体型瘦小枯干,身高不足五尺,那里能有十五岁,速速从实招来,你今年究竟多大年纪,否则大刑伺候!”</p>
“回大人的话,小人今年十……十……十四岁!”</p>
“嗯,这就对了,按照大明律法:偷盗财物,价值五十两银子者,仗六十大板、服苦役一年,并在小臂上刺‘盗窃’二字,以为惩戒!</p>
不过嘛,大明律法亦有规定:凡七十岁以上、十五岁以下者,除谋反大罪、杀人大罪,其余罪责皆可从轻发落。</p>
这样吧,本官念你为救母而盗窃,一片孝心可嘉,且未免十五岁,当从轻发落,仗责、刺字都免了,判你服苦役一年,正好粥棚那边缺人手,你就去帮着熬粥吧,工钱和其余杂役相同,再赐银五十两,为母治病,本官如此判决,你可服气?”</p>
“服气、服气……小人叩谢青天大老爷,大老爷就是小人的再生父母,呜呜!”</p>
听完判决,杨小二先是一愣,随即面露狂喜之色,跪在地上不断磕头,脑门磕的殷红一片。</p>
有了五十两银子,自己的母亲就有救了,至于在粥棚里熬粥的事情一点都不累,而且守在粥锅边上,每天都能吃的饱饱的,还有工钱可拿,这那是服苦役啊,这是给了自己全家一条活路啊!</p>
故而对秦锋感激涕零,叩头不止!</p>
紧接着,秦锋对原告说道:“黄有仁,杨小二偷盗你店中药材,你要求三倍赔偿,亦是合情合理之事,可是杨家贫寒,实在无力赔偿。</p>
这样吧,本官自掏腰部,赔偿你一百五十两银子,如此判决,你可服气?”</p>
“服气,草民服气!”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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